高密市召开宣传贯彻《山东省禁毒条例》新闻发布会

2018-01-11 12:4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1月10日下午,高密市召开宣传贯彻《山东省禁毒条例》新闻发布会。高密市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于志松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高密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李冰作《2017年度高密市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主要成效》通报,高密市禁毒大队教导员施慧莲介绍《山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号召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了解《条例》主要内容,参与禁毒斗争,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大众网111日讯(记者 毛维鹏 通讯员 徐杨)110日下午,高密市召开宣传贯彻《山东省禁毒条例》新闻发布会高密市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于志松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高密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李冰作《2017年度高密市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主要成效》通报高密市禁毒大队教导员施慧莲介绍《山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号召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了解《条例》主要内容,参与禁毒斗争,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条例》获一致“点赞”,强力推动落地实施 

  《山东省禁毒条例》于2017121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222号公告向社会发布,201811日起施行。施慧莲表示《条例》自121日颁布后,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一致点赞。接下来,高密市禁毒部门将面向全社会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做到人群全覆盖、场所全覆盖、时段全覆盖,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主要内容,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支持、配合和监督禁毒执法活动。同时,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条例》释义和相关执法裁量标准,抓紧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述职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动作”及时规范落地实施。 

  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禁毒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2017年以来,高密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以全力打好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和十九大禁毒安保攻坚战为主线,全面加强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在缉毒打击方面,全年共抓获涉毒人员242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6人,破获刑事案件43起,行政拘留196人,新发现吸毒人员84人,社区戒毒50人,强制隔离戒毒29人,累计缴获毒品290.12g,破获“褚凤学非法持有毒品案”、“周希武贩卖毒品案”等典型案件;在宣传发动方面,设立大型禁毒公益广告牌20处,禁毒宣传栏113处、宣传角62处,在车站、大型超市、医院、便民中心设置了120块“易拉宝”宣传栏,成立国内首支“雷锋志愿禁毒大队”,组织开展了“你举报 我奖励”、“舞动齐鲁 全民禁毒”等多种具有鲜明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禁毒宣传12次,校园禁毒宣传6次,发放宣传册1.6万余份,禁毒宣传教育逐步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在动态管控方面,升级改造完工11处高标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组建了36名专职禁毒社工队伍,全市70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档案全部建立,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在新闻发布会上,于志松强调,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希望以《山东省禁毒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毒工作的社会联动共治格局,全力打造“无毒高密”、“净土高密”、“平安高密”。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youdang3333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