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8-07-12 09:19:00    作者:窦圆娜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2018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2018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8年全市企业可以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9200元为基数,也可以本企业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为11%,下线为3%。

  《通知》指出,各类企业要结合生产经营情况,按照工资指导线要求,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经济效益较好、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上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暂不增加工资。各类企业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要求,各企业应在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后30日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方式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