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1 16:03:00 来源:诸城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8月1日讯 2017年8月1日,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我市居民社保卡延长办理期限公告。
现经向潍坊市人社局积极申请,我市居民门诊持卡就医由原延至今年9月1日调整为延至今年10月1日,此前未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的居民可凭有效身份证办理门诊报销。鉴于此,结合目前居民社保卡办理现状,经与镇街(园区)沟通协调,对居民社保卡原镇街(园区)集中办理期限予以延长,并其它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1、密州和舜王街道(四环内)居民,周一至周五、周日在市建行(密州东路2号,密州路大桥东临)办理;周一至周六在市农商行金东世纪城分理处(东武北街金东世纪城售楼处东临)办理。
2、密州街道(四环外)居民,7月27日至9月1日(今日起不含周日,下同),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3、龙都街道居民,周一至周六在市农行杨家庄子分理处(人民西路与龙源街交叉路口北)办理,集中办理期为7月31日至9月1日。
4、舜王街道(四环外)和市经济开发区居民,8月3日至8月16日,分别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九台社区内)、市开发区万里社区服务大厅办理。
5、高新园、南湖区居民,8月7日至8月19日,分别在高新园管委会党政办公楼、南湖区社会事务办公室(枫香湖畔南门西)办理。
6、昌城镇、百尺河镇居民,8月9日至8月22日,分别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7、辛兴镇、林家村镇居民,8月14日至8月29日,分别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8、相州镇、石桥子镇居民,8月17日至8月30日,分别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9、皇华镇、桃林镇居民,8月21日至9月2日,分别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10、枳沟镇、贾悦镇居民,8月23日至9月8日,分别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11、9月1日后,以上原分片办理的承办银行网点开放为全市居民办理社保卡业务;镇街(园区)网点集中办理期结束后,根据实际需要遴选部分镇街(园区)作为社保卡常规办理网点。
每日具体办理时间:承办银行自行确定;镇街(园区)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请广大居民朋友按照公告地点和本镇街(园区)的具体通知,结合居住地、工作地等因素就便办理。
二、办理范围及程序
1、居民社保卡办理范围为已在我市缴纳居民养老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含在本地生活的外地人)。
2、信息采集需持二代身份证办理(可代办)。
3、7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持其户口本代办(本人不需到场),7岁以上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持其户口本陪同办理(需现场照相)。
三、发放时间及程序
1、居民社保卡信息采集后,由承办银行的省银行联系制卡,一般半年至一年时间发至我市承办银行(当前政策为已采集信息即不影响居民门诊持卡就医报销),发放流程为承办银行——镇街(园区)社保所——社区。
2、2016年寒假前由我市承办银行(建行)统一批量采集信息的学生社保卡,省银行已制作并发至我市,目前承办银行已按社区分拣完毕,8月15日前将由社区发至本人。
3、2013年—2015年已采集信息未领到社保卡的居民(不含学生),可经社区——当地社保所——承办银行逐级查询;期间统一批量采集信息未领到社保卡的学生,可经所在学校——承办银行逐级查询。
另:请各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将以上公告内容及时通知辖区内居民,做好各项办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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