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4 14:29: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1月4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六期)。诸城市瑞林副食经营部因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用糖案,遭到通报处罚。通报如下:
案件名称为诸城市瑞林副食经营部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用糖案;违法企业名称为诸城市瑞林副食经营部;法人为董培梅;主要违法事实为董培梅经营的诸城市瑞林副食经营部自2016年10月份起,在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从临沂华丰批发市场购进标签标识生产商为云南建水九江糖业有限公司的老糖坊牌食用糖产品,共计购进规格为320克每袋的精制白糖60袋,进价为3元每袋,已销售33袋,售价为3.2元每袋;规格为400克每袋的精制白糖60袋,进价为3.8元每袋,已销售21袋,售价为4元每袋;规格为400克每袋的精制红糖60袋,进价为3.8元每袋,已销售14袋,售价为4元每袋;规格为485克每袋的老冰糖30袋,进价为5.3元每袋,已销售19袋,售价为5.5元每袋。上述食用糖共计货值金额795元,违法所得17.4元。经云南省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实,该县无云南建水九江糖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拾柒元肆角(17.4元);3、没收违法经营的标签标识制造商为云南建水九江糖业有限公司的老糖坊牌精制白糖(400克/袋)39袋,老糖坊牌精制白糖(320克/袋)27袋,老糖坊牌精制红糖(400克/袋)46袋,老糖坊牌天然老冰糖(485克/袋)11袋;4、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仟零壹拾柒元肆角(50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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