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诸城三男子因私拉电网捕野兔被行政拘留

2014-12-26 10:44:00    作者:单姗 周显江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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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诸城市皇华镇林某、卢某、刘某三人看到很多饭店内野味生意红火,便想抓野兔卖给饭店,同时也可“打打牙祭”。于是,三人在田地里做起了私扯电网电野兔的勾当,不料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资料图

  大众网潍坊12月26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周显江)诸城市皇华镇林某、卢某、刘某三人看到很多饭店内野味生意红火,便想抓野兔卖给饭店,同时也可“打打牙祭”。于是,三人在田地里做起了私扯电网电野兔的勾当,不料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诸城市皇华镇林某看到很多饭店内野味生意红火,又听说有人电野兔,一个晚上多的时候能电到十多只,卖了后能赚一千多元,林某就动心了,也想电野兔赚钱。12月20日,林某找到本村的朋友卢某、刘某商量用农用车电瓶铺设电网电野兔,捕到的野兔既可以自己吃还可以卖钱,卢某、刘某表示同意。当日,三人便找来农用车电瓶,购买了一台小型变压器和两千多米的细铁丝。

  12月21日夜间,林某、卢某、刘某三人来到皇华镇的田地里架起了电网捕野兔。当晚9时许,诸城市公安局皇华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发现了林某等三人架设的电网,并将林某、卢某、刘某三人当场抓获。民警发现,林某他们电野兔是用农用车电瓶,通过一种小型变压器将电瓶的直流电转变为交流电,然后接在铁丝上。变压后的电压非常危险,人畜碰在电线上,很容易造成心脏击穿死亡或者肢体受伤导致截肢。经民警批评教育,林某、卢某、刘某三人认识到了电野兔的危险性,三人表示以后不再电野兔。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电野兔工具依法予以收缴,并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卢某和刘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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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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