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亮:加强职工合法权益保障
2012-02-15 11:30:00 作者: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提要]发生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纠纷,企业应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力争将矛盾及时解决。其次是劳动保障部门先行调解,不将仲裁程序流于形式。
每个人对于幸福的理解都不同,新婚夫妇喜得贵子是幸福,小朋友得到最喜欢的玩具也是幸福……在刚刚结束的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了打造“幸福潍坊”的新目标。
张恒亮委员
加强职工合法权益保障
观点: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不少企业没有严格遵守,与职工间的纠纷很多。通过调查发现,我市还有不少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还有的企业凭着优势地位,让职工一天上班十几个小时,加班费从不发放。
建议:首先是企业调解优先。发生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纠纷,企业应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力争将矛盾及时解决。其次是劳动保障部门先行调解,不将仲裁程序流于形式。职工申请到劳动保障部门仲裁,仲裁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该纠纷进行调解,使矛盾由大化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外,法院应先行调解,避免一审、二审、再审、抗诉、申诉程序的发生,避免职工其他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记者 张玉丽 王来臣 韩镇 孙锦 王凯 郑毅 实习生 邵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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