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5 21:47:00 作者: 来源:深圳商报 我要评论
媒体报道“人在囧途”状告“泰囧”侵权
【深圳商报讯】光线传媒(300251)今日发布关于媒体报道“人在囧途”状告“泰囧”的公告,公司股票于3月5日复牌。
公告介绍,光线传媒关注到媒体报道“《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诉光线传媒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之诉”。媒体报道称:武汉华旗认为公司“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是有关系的,《人再囧途之泰囧》是《人在囧途》的升级版、第二部、续集等”,并将《泰囧》四家出品方: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北京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涉嫌“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并声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公告称,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13年3月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针对媒体报道的相关文章内容公司作出如下说明:1、公司出品发行的《人再囧途之泰囧》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拍摄和上映的原创影视作品,受国家法律保护。2、针对媒体报道的“关于《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诉光线传媒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之诉”的相关内容,公司截至此公告发布之日未收到任何有关此事的司法机关公文。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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