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及年度确认工作开始啦!

2025-02-08 08:38:22 来源: “健康潍坊”微信公众号 作者: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和《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定于2025年2至3月份,对潍坊市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进行集中申报,并对已纳入城市奖扶人员进行年度确认。

  申报条件

  具有潍坊市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或退休证(电子退休证明)等。

  申报流程

  手机安装“爱山东”APP,并注册登录。

  方式一: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在搜索栏输入“城市奖扶”,点击搜索到的“城市奖扶”选项,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

  方式二: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依次点击“查看全部——救助福利——城市奖扶”选项,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

  年度确认

  2023、2024年度申报城市奖扶人员(包括2023年度线下申报人员和2024年度通过“爱山东”APP线上申报人员),已纳入山东省城市奖扶系统,需进行年度确认。请点击“城市奖扶——年度确认”办理。

  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务必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2.因扶助资金通过山东省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请没有社保卡的居民及时办理社保卡。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以免影响资金发放。

  3.如退休证退休时间页、退休时申报单位页不在同一页,请将退休时间页上传至“退休相关证明”,将退休时申报单位页上传至“其他证件”。

  4.为避免错误申报被退回,请准确选择填报类型。退休时申报单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且退休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的,填报类型选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包括原企业职工,后离开单位自己缴纳保险人员),且2025年12月31日前满60周岁的,填报类型选择“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往年已通过村(居)委会线下或“爱山东”APP线上申报的人员无需重复申报。

  咨询电话

  市级:8090345

  奎文区:2516671

  潍城区:8188295

  坊子区:7662592

  寒亭区:7907535

  青州市:3223035、3228035

  诸城市:6320329(企业)、6061146(无用人单位)

  寿光市:5225141

  安丘市:2512509

  高密市:2322645

  昌邑市:5598255(企业)、5598256(无用人单位)

  临朐县:3113155

  昌乐县:6221461

  高新区:8887916、8191437

  滨海区:5333236

  峡山区:4718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