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记者从潍坊昌邑市公安局了解到,公安机关全面开通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绿色通道。为最大限度地方便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让流动人口少跑腿,公安机关开通了网上申报登记,这也是最快捷、最方便的申报方式。
据了解,市民可以关注“昌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再点击底部菜单中的“流动人口”选项,之后自动进入山东公安居住登记平台。在点击个人居住信息申报链接后,会出现新的页面,必填项目包括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和详细地址、住所类别、居住事由、到达本地日期、居住期限、联系方式等信息。
民警提醒,快速申报登记是流动人口应尽的义务。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凡来我市的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当日内,应当第一时间快速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自觉遵守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规定。
据介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房屋出租人、用人等单位分内之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除本人应当依规申报外,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租赁中介和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报告、督促或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口的用人等责任单位,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对符合情形的人员严格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的相关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的,当依法依规严惩不贷。凡违反规定,流动人口未申报居住登记,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下罚款。有关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租赁中介和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未履行报告、督促或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等义务,逾期不改正的,视不同情形,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潍坊市外来昌返昌人员,不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措施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月6日,潍坊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十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涉及疫情的十类违法犯罪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达到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的从严处理,处理结果通报纪检监...[详细]
我市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2月4日,我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意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经济发展,积极推动各...[详细]
治疗的一线是医院,防疫的一线是物业。在全市各小区内,无数物业人都在捍卫这“最后一公里”。2月3日,记者采访市住建局物业办了解到,如今我市853家物业服务企业、4031个物业服务项目都已全面开展防疫措施。[详细]
2月5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潍坊市自来水公司决定延期抄表,倡导广大市民尽量网上缴费。户表用户延期抄表。应于2020年2月抄表收费的奎文区、高新区一户一表用户,为避免人员集中交费等问题出现,将暂停抄表。相关用水量将在下一个抄表期(4月)合并抄表、收费。[详细]
电梯是一个狭小、密闭空间,通风差,为积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3日,记者走访发现,城区不少小区在电梯内配备一次性纸巾,防止细菌从手进入。[详细]
2月2日,记者从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业务部门部署要求,自2月3日(正月初十)起全面推行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相关车驾...[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