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5 10:23:00 来源: 我要评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工作要求,近期,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行动将持续到2018年年底,范围是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进行检查,其中对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拉网式”“逐个过”的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取消医保定点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参保人员采取欺诈手段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除追回违法所得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记者 窦圆娜)
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举报电话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潍坊市社保中心 8102808
奎文区社保中心 8221329
潍城区社保中心 8188321
坊子区社保中心 7602005
寒亭区社保中心 7285519
高新区社保中心 8883067
滨海区社保中心 5337004
青州市社保局 3208702
青州市居民医疗管理中心 3232217
诸城市社保中心 6072225 6072906
寿光市社保中心 5256990
高密市社保中心 2631383
安丘市社保中心 4263747
安丘市居民医疗管理中心 4222001
安丘市劳动监察大队 4215987
昌邑市社保中心 7218633
昌邑市居民医疗管理中心 7190262
昌乐县社保中心 6271972
临朐县劳动监察大队 3097025
峡山区社保中心 7731818
经济区社保中心 8168190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