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一男子酒后看啥都不顺眼,深夜脚踹汽车、卷帘门

2018-11-07 19:57: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寿光一名40多岁的男子酒后随意溜达,进入一小区地下车库后突然发起酒疯,对着汽车和卷帘门一阵猛踹。11月7日,记者获悉,该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寿光警方行政拘留。

  2018年11月1日21时许,寿光市侯镇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名男子疑似醉酒,在侯镇某小区地下车库内疯狂踹门。

  寿光市公安局侯镇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发现当事人处于醉酒状态,正在地下车库内闹事,民警立即将其制止,并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过询问违法嫌疑人和证人、调取监控录像,办案民警查明:11月1日晚,张某某(男,44岁,寿光市侯镇人)在侯镇镇区一酒店喝了半斤48°的二锅头后,醉意朦胧独自骑车在镇区随意溜达,当进入一小区地下车库时,看什么都觉得不顺眼... ...

  于是,张某某随便就挑了一辆银白色宝来轿车,无缘无故就朝着轿车前面踹了一脚,围着车转了一圈后,又踹了第二脚。也许是感觉还不过瘾,又用脚踹了数个车库的卷帘门,在离开车库时又用手拽掉了管道的保温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张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