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景坤 9月12日,寿光市人民法院对张君某、张乐某等十三名被告人抢劫、盗窃、寻衅滋事涉恶集团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重点办理、公开审判的一起典型涉恶集团犯罪案件。
经司法机关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君某、张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刘某等11名社会闲散人员或具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以寿光市某汽车租赁公司为依托,交叉结伙,分工协作,有领导、有组织、有预谋地肆意抢劫、盗窃、强扣他人车辆,实施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无视国家法律及社会秩序,在国内多个省市县实施了一系列的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财产和人身权利,影响了地方的和谐稳定发展,成为破坏社会和经济秩序的恶势力。
为严明国法,维护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寿光市人民法院于9月12日对该犯罪集团进行了一审宣判,十三名被告人一审被分别判处十年八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自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全域覆盖、人人知晓,在全市营造出有黑必打、除恶务尽的浓厚工作氛围。从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打击侦查队伍,专抓专靠扫黑除恶工作,对立案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做到快捕、快诉、快审,形成了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深入开展。
目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紧密细致地进行中,下步,将继续以中央确定的10类黑恶势力为重点,不断强化工作力度,全方位、多领域、滚动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也欢迎社会各界提供检举线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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