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重拳扫黑除恶 五部门联合发文

2018-09-12 08:10: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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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记者 张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青州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中共青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青州市人民法院、青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州市公安局、青州市司法局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通告》要求全市政法机关立即行动,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霸痞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挠施工、影响开工、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拆迁、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为达到非法目的的“钉子户”、“抗拆户”及幕后操手。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6、在矿产资源领域,滥开滥采、非法采矿、暴力干扰执法的砂霸、矿霸,非法营运、集体闯关等黑恶势力。7、在商贸集市、专业批发市场、劳务市场、车站、旅游景区及瓜菜、花卉等其他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8、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9、非法高利放贷,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赖痞行为。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11、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聚集上访,教唆、怂恿上访的幕后推手和“维权律师”;采取过激方式,缠访闹访、串联上访、非正常上访、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以及通过不实举报诬告陷害、要挟报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的违法信访人员。12、利用信息、网络,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或者造谣传谣、煽动滋事的黑恶势力。13、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4、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15、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伙。

  《通告》要求黑恶势力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纪依法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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