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对潍坊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作出批复,原则同意大纲的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并要求潍坊市政府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征地占补平衡工作。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做好项目占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尽量减少占地规模,切实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及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据此前报道,潍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依托嵩山水库建设,装机容量120万千瓦,项目概算总投资76亿元,建设周期为78个月,总占地面积3731.7亩,其中枢纽工程建设永久占地面积2944.1亩,临时用地面积787.6亩。该项目建成并投入电网运行后,年可实现发电销售收入15亿元,上交税金过亿元。
目前,山东省内运行中的抽水蓄能电站仅有泰山抽水蓄能电站一座,此前山东还开工建设了沂蒙抽水蓄能电站和文登抽水蓄能电站,潍坊抽水蓄能电站为山东第四座抽水蓄能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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