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四个城市"建设

2018-07-06 09:15:00    作者:张少华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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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7月5日,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全市公安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保障“四个城市”建设20条措施》,聚焦重点领域,护航重大工程、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为新旧动能转换和“四个城市”建设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7月5日,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全市公安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保障“四个城市”建设20条措施》,聚焦重点领域,护航重大工程、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为新旧动能转换和“四个城市”建设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保障重大工程建设。聚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十百千万”工程,对10大重点产业、100个高端特色产业园区、5000家规模以上企业,实行重点保护,工程项目推进到哪里,公安机关的服务保障就延伸到哪里。对重点园区进一步简政放权,在前期下放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在高新、滨海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对公安机关9项行政许可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2、建设“网上公安局”。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网上公安局”,研究推出更多个性化服务项目,逐步将能网上办理的户籍、消防、车驾管、各类证明等事项全程在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力争“零跑腿”。对涉及投资、生产经营、高新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审批事项,缩短网上审批时限,重要事项24小时内网上审批。

  3、优化窗口服务措施。探索推行“一窗式”办理模式,实行一岗多责,培训民警一人多能,让群众进一扇门、排一次队,办成想办的事。完善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弹性工作制度,落实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推行延时服务等,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最后一纳米”。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取消户籍、无犯罪记录、未落户等证明材料。

  4、开辟人才引进户籍“绿色通道”。对来潍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出国留学人员等高层次人才,放宽落户条件,及时办理落户手续,鼓励引导优秀人才在潍坊安家落户。完善居住证使用功能和社会功能,对重大工程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亲属,在本人及子女落户、购车挂牌、汽车驾照等方面实行市民化待遇。

  5、缩短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证时限。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证件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对外籍来华博士后研究人员居留证件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高层次外籍华人,可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高层次外籍华人,可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6、优化车驾管服务。推广应用“交管12123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提高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和办理牌证率,推进驾驶人自主报考网上缴费。落实机动车异地检验措施,机动车委托检验业务下放至县级车管所办理。逐步推广应用“自助受理机”,打造“无人车管所”,推进机动车“通道式”查验,完善查验区设置,实现一次排队,全部办结。建立重点建设项目道路交通“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和生产经营企业运送大型设备物资的车辆,根据申请,在通行时间、行走路线、通行疏导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

  7、提升消防审批服务效能。推行“容缺受理”,申请单位主要申报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欠缺的,可以先受理,在审批前补齐材料。

  8、开通警企热线。建立与重点企业“零距离”接触制度,在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开通企业服务热线,设立全市统一服务热线,做到企业求助事项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

  9、建设公安“警务大脑”。建设实战型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实现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重大案件的快侦快破。对城市交通实行智能化管控,有效缓解城市拥堵状况。

  10、完善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网。持续深化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织密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网络,在周边增加高清视频探头布建密度,实现重点部位的视频全覆盖,并全部接入市局联网监控平台,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安全防护网。

  11、推行“一企一警务助理”。继续推进警力下沉,派出所警力全部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5%以上,专职社区民警数量达到派出所民警总数的40%以上。加强警企深度协作,提高防范能力。

  12、维护重点项目周边安全。严格“专业化处警、常态化巡防”机制运行,落实“警灯闪烁”工程,加强重点项目周边巡防力量,重大工程建设期间,周边24小时见警灯、警力。健全“平安指数”社会发布平台,开展治安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净化企业、工地、项目周边治安环境。

  13、主动服务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主动加强与工商、税务、质检等行政执法机关协作联络,对重大工程涉及的经济风险点组织开展风险排查。

  1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盘踞在重点领域、行业,欺行霸市、垄断经营、阻挠企业发展的黑恶势力,以及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通过非法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骗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露头就打、除恶务尽。

  15、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加大对妨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侵害行业正当经济利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犯罪打击力度。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治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打击滥用国家禁用农药、兽药违法犯罪。

  16、推行主城区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对跨区域系列团伙犯罪和地域性职业侵财犯罪开展统一研判、统一组织、集中打击,实现可防性案件发案率下降、110有效警情下降,为重点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17、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滚动排查,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危爆物品日常管理。

  18、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开展24小时公开网上巡逻保障良好的舆情环境。

  19、实行审慎监管措施。公布12389举报监督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实行检查报备制度。依法保障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并协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和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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