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区各区招生详规出台

2018-06-20 07:39: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高新区

  报名流程有大不同 实现家长“零跑腿”

  随着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聚集和随迁子女的逐年增加,更是对招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高新区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严控班额、坚持房户一致,片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产,《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者,优先安排学位。其他条件的,视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2018年高新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的“招生政策宣传—网上信息采集—线上信息审核—反馈审核结果—确定或选择就读学校—自动分配学位—随机自动编班(小学)—在线生成入学通知书”等工作全部通过报名平台完成,并通过与公安、国土等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进行房产、户籍、年龄等信息的网上自动验证。对于热点公办学校,在优先满足房产与户籍一致的学生入学,且剩余学位小于当前批次报名人数的情况下,采取电脑随机派的方法进行学位分配。小学1年级在兼顾男女比例、年龄大小的情况下,实行电脑随机编班。学位分配结束后,系统在线生成学生入学代码,家长凭入学代码,直接到对应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整个招生工作,实现了学生入学家长“零跑腿”,严控择校择班现象,招生过程公开、规范、阳光、高效。

  按照先民办、后公办的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学生入学需求。

  民办学校:非高新区户籍、房产的学生意向报考潍坊瀚声学校、美加学校、(上海)新纪元学校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以及高新区内学生报考区外民办学校的,均通过潍坊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网进行网上报名。

  高新区学生(具备高新区户籍、房产任一条件者)报考潍坊瀚声学校、美加学校、高新区(上海)新纪元学校、高新双语学校、金马公学、东风学校6所民办学校的,通过“潍坊高新入学”报名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报名。

  公办学校招生分3个批次

  空余学位报名人数超出,将电脑随机派位

  根据招生计划分3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具体过程中,如果在安排完前一批次后尚有空余学位,但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情况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分配。参与电脑派位但未获得学位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的学校。

  第一批次。主要是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及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

  ③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学生父母提供由潍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并经统一核验无误的;

  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

  ⑤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符合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和《潍坊高新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⑥由部队、公安或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的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主要是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学位的;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第三批次。主要是指外来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

  招生流程

  (1)信息补采。6月25日—6月30日,错过第一期信息采集或信息采集后户籍、房产信息发生变动的学生,可登陆“潍坊高新入学”报名平台,补充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改。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带齐相关证件,到就近的学校由招生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

  (2)信息审核。7月1日—7月4日,招生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

  (3)学位申请。7月15日—7月17日,家长登录“潍坊高新入学”报名平台,结合学校招生条件,确认或选择公办学校学位。

  (4)学位安排。7月19日—7月29日,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5)入学办理。完成学位分配的学生,家长可通过“潍坊高新入学”平台获取入学通知书,并于8月15日凭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领取入学须知,办理入学手续。未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又未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奎文区:

  大校额学校 房户一致为入学依据

  公办学校招生中,奎文区居民子女报名分三种情况进行报名。奎文区居民子女,监护人在奎文区有登记为个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产权房的,按房产实际地址划片报名入学,户口与房产一致的优先接收。目前在校生超过2000人的大校额学校,以与户口簿一致的房产地址为入学依据。

  1.奎文区居民子女。具有奎文区个人居民户籍或奎文区单位集体户籍,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少年:

  (1)监护人在奎文区有登记为个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产权房(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的,按房产实际地址划片报名入学,户口与房产一致的优先接收。目前在校生超过2000人的大校额学校,以与户口簿一致的房产地址为入学依据。

  (2)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入学新生与监护人长期(自出生之日起)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的,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为个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产权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地址须与户口簿登记住址相符)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同一户口内其他人员名下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奎文区连续单独承租居住(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的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且至少一方在奎文区合法稳定就业(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的,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2.随迁子女。非奎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奎文区有个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产权房,或者在奎文区连续单独承租居住,并且至少一方在奎文区合法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在奎文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结合学校学位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今年奎文区公办学校学区无调整,明德学校今年不在招收随迁子女。

  潍城区

  家长登录报名系统 个人打印入学通知书

  潍城区小学招生确保2012年6月底前出生儿童入学,民办学校和有条件的村小招收六周岁(2012年8月底前出生)儿童入学;初中招生确保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

  公办学校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潍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潍城招生”网上报名,于7月14日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查询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根据时间安排带子女持相关证件到所属片区学校审核报名材料。经招生学校审查、区教育局复核通过后,家长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

  潍城区户口学生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接种防疫的证明(小学新生提供)等材料。报名材料以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证件为准。非潍城区户口学生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需提供: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小区物业证明);④潍城区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需提供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工资明细),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报名材料以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证件为准。

  经济区:

  随迁子女到民校就读 享受同等待遇

  作为正在崛起的城市新区,经济区的招生工作历年来都会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关注。经济区户口学生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的证明。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可凭户口簿和补偿协议到现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文教局办理有关手续,由文教局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

  非经济区户口学生报名时需提供: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居住证,以及户口簿、房产证(或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等材料,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明。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学校学位等因素,由文教局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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