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亿条!“内鬼”盗卖公民信息 潍城警方抓获42名嫌犯

2018-05-05 10:58: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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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城警方抓获42名嫌犯,涉及22家教育培训、物流快递等机构

  潍城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大肆出售司法考试、医师资格证考试等考生信息。警方通过缜密调查,截至目前,共抓获42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手机52部、银行卡27张,查获涉及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约600GB、51亿条,包括各类考试考生信息、户籍数据、银行征信数据、车主信息、楼盘业主信息等,20多家教育培训、物流培训等机构的负责人直接参与买卖个人信息。

  涉及各类考试考生、车主信息等

  2016年11月,潍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用QQ在网上大肆出售司法考试、医师资格证考试等考生信息。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信息进行追踪调查。经查,嫌疑人同时使用另外4个QQ号联系业务,并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

  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与这些QQ号联系密切的韩某某已婚,其丈夫陈某为银行监控录像显示的取款人,陈某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

  2017年2月底,警方在潍坊城区将陈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正在使用的工行U盾、无线网卡。经电子勘验固定证据,发现陈某电脑中有各类考生、户籍等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超过15亿条。

  陈某落网后,如实供述了其罪行。他所使用的支付宝及银行卡注册人为广东的李某,截至陈某被抓获时,银行流水近150万元,但只查获了10万元。此外,陈某虽然收付款是通过李某银行卡,随后却分散到多人支付宝,再转到江西的韦某银行卡,最后使用韦某的银行卡去银行取款。

  据警方调查,根据勘验出的陈某11个虚拟身份、2000多个QQ群及100多万群成员,梳理出上下线350余名嫌疑人。截至目前,共抓获42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手机52部、银行卡27张,查获涉及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约600GB、51亿条,包括各类考试考生信息、户籍数据、银行征信数据、车主信息、楼盘业主信息等。

  泄露信息的以教育培训单位居多

  据民警介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是典型的智力犯罪,涉案嫌疑人都是年轻人、学历高。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大专以上学历26人,其中2名有研究生学历,“90后”8人,30人为“80后”。

  民警表示,本案中教育培训涉案单位居多。涉及教育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科技公司、贷款推广、物流快递等22家单位,28名犯罪嫌疑人系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负责人。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吴某、张某某、牛某某等就业于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专门成立了数据部,设有对外数据获取岗位、对内信息管理岗位,专门从事数据交换买卖,还利用扒取工具在网上扒取一部分公民的个人信息,并规定每天添加一定数量的个人信息至数据库。获取的信息主要是车主、企业法人、股民的姓名、电话、地址等,车主信息有的还有车牌号、身份证号码。

  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短短半年多时间,他们就已获取1000多万条个人信息。至今,一些招聘网站还留有该公司关于“整理专员、微信数据处理”的招聘广告。

  信息价格极其低廉

  嫌疑人之间犯罪链条相互交织,形成了复杂的犯罪网络,给办案带来了难度。嫌疑人获取信息后,会按照一定格式整理好并导入公司内部系统,系统会自动利用这些公民个人信息中的电话号码和QQ号关联添加数据中的人为微信好友,然后由公司其他部门同事向对方的微信朋友圈发广告。

  该案件中,犯罪链条交织,且户籍、征信等敏感信息非常多,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基本都加入了专门为买卖交换个人信息而成立的QQ群,并在群内相互买卖或交换,一些培训机构不仅购买也出售个人信息。这些嫌疑人在互相熟悉后还交换数据。2017年1月,北京某教育科技公司法人解某某用40万条2016年全国司考考生信息,从陈某处换得30万条2016年全国药师考试的考生信息。

  这些犯罪嫌疑人买卖个人信息的价格极其低廉、随意,有的每条不足1分钱。2016年底,巩某以8.7万元出售4000万条个人信息给一家物流公司,平均每条仅为约0.002元。

  发现私人信息被盗用应立即报警

  据民警介绍,在办理银行卡、购车买房、网上注册会员等业务时,都需要填写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等资料,许多市民不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市民要妥善保管好各种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警官证、文官证、学生证、护照等)及其复印件,不要轻意将这些证件借与他人,特别是复印件不要随意丢弃。在办理有些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业务时,可以标明“仅用于办理xx业务”,以防被他人利用。

  此外,手机号码如同“第二身份证”,经常被绑定各种业务。在填写一些资料时,能不留手机号码的尽量不要留,可用办公等固定电话替代。

  警方提醒市民,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信息50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对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泄露信息将从重处理。市民一旦发现自己身份信息被盗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月3日,记者了解到,陈某等人已被潍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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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辅警盗卖车主信息

  本报讯 李某、齐某是潍坊某高速交警大队辅警,两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5月4日,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期两年执行。

  李某、齐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用民警的数字证书,非法获取公民的车辆登记信息和盗抢抵押信息、驾驶证信息等,并通过微信出售,不到一年时间贩卖信息超过15000条,违法获利超过5万元。所获非法金额被两人用于日常消费。

  据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最高可判7年。于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记者 宋树云 通讯员 郭欣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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