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让行,是3月份潍坊交通事故主因

2018-04-19 20:53: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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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9日,记者从潍坊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未按规定让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占事故总数的14.29%。

  3月份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特点:责任者驾驶小型客车、驾驶重型货车、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较多,分别占事故总数的76.19%、4.76%、3.17%。6-10年、11-15年、4年的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较多,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0.16%、12.70%、11.11%。男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8.89%;女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52%。

  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违法抢行驶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4.29%、12.70%、3.17%。6-9时、18-21时、15-18时发生交通事故较多,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5.40%、20.63%、14.29%。农民、职员、自主经营发生交通事故较多,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3.33%、17.46%、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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