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季度潍坊59人被终身禁驾 年龄最小仅23岁

2018-04-18 08:45:00    作者:单姗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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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4月17日,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又有359被终生禁驾。这35名驾驶员中驾龄最长的达22年,最短的仅有1年,年纪最小的仅有23岁。其中,11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刑并终生禁驾,48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刑并终生禁驾。

第一季度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大众网4月18日讯(记者 单姗)4月17日,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又有359被终生禁驾。这35名驾驶员中驾龄最长的达22年,最短的仅有1年,年纪最小的仅有23岁。其中,11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刑并终生禁驾,48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刑并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据了解,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案例一

  侯某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7年10月14日21时10分许,侯某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在青州市国道309由东向西行驶至张楼村路口处,与沿路东向西顺向行驶的季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后侯某驾车逃逸,季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侯某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2月7日,经青州市人民法院判决,侯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8年3月14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侯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案

  2017年5月11日22时45分许,李某醉酒驾驶鲁V牌小型轿车沿安丘市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安丘市公安局大汶河派出所南侧处时,与前方顺行刘某驾驶的自行车碰撞,致刘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调查,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4.2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9月26日,经安丘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8年2月1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李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案

  2017年1月15日15时许,宋某醉酒后驾驶鲁G牌照小型汽车沿诸城市芦山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芦山大道3KM+100M路段处驶入道路左侧,与对行的台某驾驶的鲁V牌照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乘坐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的台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等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宋某逃逸。

  经调查,宋某醉酒驾驶且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10月27日,经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决,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8年1月17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宋某玲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7年7月26日21时20分许,王某醉酒驾驶鲁G牌照小型轿车沿诸城市兴华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诸城市兴华东路与东外环交叉路口东侧路段处,与行人玄某发生交通事故,致玄某经诸城市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委托他人报警后弃车逃逸。

  经调查,王某醉酒驾驶且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1月5日,经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8年3月14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王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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