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7 15:32: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3月27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潍坊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潍高市监案处字〔 2017 〕101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其中,潍坊高新区小伙伴宠物医院擅自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案,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案件名称为潍坊高新区小伙伴宠物医院擅自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案,法定企业名称为潍坊高新区小伙伴宠物医院,经营者为张生健,主要违法事实为2017年11月15日,本机关发现你(单位)药房里存在人用药品,经查看诊疗记录,发现该医院在从事动物诊疗过程中擅自将下列人用药品用于动物: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国药准字H20058922)3瓶,甲硝唑片(国药准字H37022894)2瓶,复合维生素B注射液(国药准字H14024052)维生素软胶囊7盒,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产品批号17040622)21支,维生素A软胶囊(国药准字H37023082),醋酸泼尼松片(国药准字H37021900)2瓶,盐酸多西环素片(国药准字H32021266)1瓶。处罚依据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及参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序号35之规定处罚。处罚结果为责令其立即改正,停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罚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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