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引口角 潍坊男子置气别车酿大祸

2018-03-26 10:22:00    作者:张少华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潍坊市青州男子赵某驾车与货车发生刮蹭事故,挡住去路。路过的驾驶员李某上前调解,与赵某发生口角。两人驾车离开时,赵某故意别车,致使李某与前方货车追尾,造成1.7万元损失。目前,赵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已被批捕。

  潍坊市青州男子赵某驾车与货车发生刮蹭事故,挡住去路。路过的驾驶员李某上前调解,与赵某发生口角。两人驾车离开时,赵某故意别车,致使李某与前方货车追尾,造成1.7万元损失。目前,赵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已被批捕。

  1月1日晚,青州男子赵某驾车行驶至青州市王坟派出所辖区某山村路段,超越前方货车时与其发生刮蹭。赵某拦下货车,用管钳将货车前头砸坏(经鉴定损失价值1800余元)。此时,驾驶奥德赛汽车的李某行至现场,因路被堵其上前调解,不料与赵某发生口角。当两人各自开车离开现场时,赵某趁李某不备,故意往相反一侧猛打方向盘,致使李某驾驶的奥德赛汽车与前面货车发生追尾,奥德赛汽车前头受损(经鉴定损失价值人民币1.7万余元)。

  经查,赵某是青州人,今年29岁,曾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获刑。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