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市发生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追尾事件:驾驶员王某赔偿给对方200元后,坐在副驾驶上的朋友不服气,非要把200元钱追回来。结果对方报警,驾驶员王某涉嫌危险驾驶,交警大队依法报请检察院,对其逮捕。
去年10月20日上午10点,市民王某约两朋友到面馆吃饭。席间,每人喝了半斤白酒。酒局结束后,王某驾车载朋友回家。当他沿利群路由北向南行驶到人民大街路口北侧处时,不小心与前方正在等信号灯的轿车追尾。对方驾驶员孙某向王某索要200元作为赔偿。而与王某同车的朋友下车查看后觉得对方车没有大碍,不值200元钱。于是大声斥责孙某讹人,想把钱要回来,引来不少市民围观,气愤不已的孙某选择报警。事故科民警出警后,分别对驾驶员王某、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孙某未喝酒,而驾驶员王某酒精含量是194mg/100ml。民警随后将王某带到医院抽血化验。经潍坊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王某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187.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3月8日,经市检察院批准,警方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王某实施逮捕。王某十分后悔,埋怨朋友节外生枝,把自己弄进看守所。
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在明知醉驾违法的情况下,仍铤而走险开车上路,就是心存侥幸,侥幸心理终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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