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土改后的第一代土地房产证"现身"昌乐

2018-03-17 10:05:00    作者:王路欣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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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昌乐县乔官镇李兆成家中,一直留存着一件老物件——一张“山东省土地房产所有证”(如图)。3月15日,记者看到,该证上面的签发时间为1951年,并留有当时的县长亓子祥的签字和印章。昌乐县档案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土改后的第一批证,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可以作为当时昌潍地区农村土改史的相关文物资料。

  昌乐县乔官镇李兆成家中,一直留存着一件老物件——一张“山东省土地房产所有证”(如图)。3月15日,记者看到,该证上面的签发时间为1951年,并留有当时的县长亓子祥的签字和印章。昌乐县档案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土改后的第一批证,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可以作为当时昌潍地区农村土改史的相关文物资料。

  3月15日,记者看到了这张“山东省土地房产所有证”。该证近似正方形,边长37厘米左右。因为年代久远,纸张表面已经泛黄,但字迹依然清晰。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上的日期为1951年10月9日,上面盖有“昌乐县人民政府”的印章。整个文本均为繁体字印刷,里面的一些详细内容则用毛笔进行了填写。此外,还有当时的县长亓子祥的签字和印章。

  记者注意到,这张“山东省土地房产所有证”上写明了土地房产的详细座落、间数、地基长宽尺度等信息。

  家住昌乐县乔官镇的李兆成告诉记者,这个老物件是他在爷爷李洪平家中无意发现的,此后自己一直悉心珍藏。由于年代久远,他和家人并不清楚这张证到底有没有历史价值。

  “我也问过其他人,听说这张证是1949年以来农村第一代土地房产所有证。”李兆成说,他也是希望通过媒体询问相关专家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的历史和一些信息。如果有价值,他们也会和家中亲属们商量一下,看是否能够进行捐赠。

  当天下午,记者咨询了昌乐县档案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土改后的第一批证,的确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可以作为当时昌潍地区农村土改史的相关文物资料。如果有意捐赠,可以到昌乐县档案局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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