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坑友!潍坊男子醉驾追尾赔偿后 副驾驶下车气不过追要

2018-03-09 15:41:00    作者:单姗 黄启先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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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潍坊高密一男子王某酒后驾车与前车追尾,在赔偿给对方200元后,同车的朋友不服,非要追要回来不可。结果对方报警,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3月8日,高密交警大队依法报请高密检察院,对其逮捕。

  大众网3月9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黄启先)潍坊高密一男子王某酒后驾车与前车追尾,在赔偿给对方200元后,同车的朋友不服,非要追要回来不可。结果对方报警,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3月8日,高密交警大队依法报请高密检察院,对其逮捕。

  2017年10月20日上午10点左右,高密市民王某约着两个朋友一起到面馆吃饭。吃饭期间,每人喝了半斤白酒后,王某开车拉着朋友回家。当他沿着利群路由北向南行驶到人民大街路口北侧处时,不小心与前方正在等信号灯的轿车追尾。对方驾驶员孙某下车后,向他要了200元钱,算是对其的赔偿。与王某同车的朋友,下车查看后感觉对方的车没大有事,根本不值200块钱,于是借着酒劲,大声斥责孙某讹人,引来不少群众围观。气愤不已的孙某非但没归还,而且还报了警。

  事故科民警到达现场,分别对驾驶员王某、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孙某未喝酒,而驾驶员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194mg/100ml。民警随后将王某带到医院抽血化验。经潍坊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王某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187.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3月8日,经高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高密警方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王某实施逮捕。对此,王某十分后悔,并一个劲埋怨朋友节外生枝,200元解决的事,却把自己弄到了看守所,实在是“亏大啦”。

  高密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告诉记者,在明知醉驾违法的情况下,仍铤而走险开车上路,原因主要有两点,分别是存在侥幸心理和盲目自信。驾驶员心存侥幸,认为偶尔一次的醉酒驾驶行为不会被查到,或是因为距离目的地近而铤而走险;驾驶员盲目自信,多集中于三四十岁的中青年人,他们对自己的驾驶技术有着盲目自信,认为自己驾驶技术过人,不会有事,其结果往往是适得其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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