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诸城市发改局获悉,今年以来,诸城市委组织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诚信品德修养,努力打造全省全国一流发展环境。
诸城市委组织部会同纪委、法院、人社局和信用办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实施信用惩戒的意见》,将辖区内6.8万名党员、1.8万名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严格落实《意见》要求,对失信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失信党员进行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失信公职人员在职务职级晋升、考聘资格、评先树优等方面进行限制。《意见》实施以来,对10起党员失信案件进行了查处并公开通报,对10名涉案失信党员给予了党纪处分,在全社会树立了“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导向。
同时诸城市将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归口管理单位的涉执、协执情况,纳入综合考评项目,作为评先树优的条件。通过加大对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的联合惩戒力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督促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按时履行法定义务,营造“不敢不诚信”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全省全国一流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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