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7 13:24: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3月7日讯(记者 范素娟 通讯员 张浩)3月6日,记者从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悉,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与绩效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度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评估认定与绩效复查工作已于日前开始。
通知要求,全市将评估认定10家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规范建设的各类大学生创业平台可参评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有关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平台运行情况报告、创业服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创业服务开展情况、平台制定的创业优惠政策情况、入驻大学生创业实体基本信息等材料。
各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平台,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同意推荐,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市直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平台,由市直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申请。高校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平台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申报材料需于4月27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材料审核、集中答辩、现场评估、公示认定的程序统一进行评估认定。现场评估环节同时对2017年度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进行绩效复查。
据悉,对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示范平台的,给予每处8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奖补标准提高到120万元。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