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林业贴息贷款优惠政策,促进潍坊市林业发展,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林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农便〔2018〕1号)要求,潍坊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联合县级林业局、财政局,对本地申请2018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逐一进行了把关筛选、审查核实。
根据省林业厅年初建议计划,潍坊市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了调整。压减了国有林场多种经营贷款、经济林贷款两类贷款项目,调整增加了森林(湿地)公园生态旅游贷款类、木本油料加工贷款规模。经严格把关,择优筛选,确定10家企业(单位)为潍坊市申报2018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单位。10家企业(单位)贷款资金落实、资金使用情况属实,建设规模、申报贴息资金等基本条件具备,当地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明显。2017年度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符合规定的林业贷款项目,落实贷款总额20764万元,拟申请2018年林业贴息资金309.015万元。
通过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涉林企业(单位)不仅能从银行贷款解决建设中资金不足的问题,还能享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一方面壮大了自身力量、缓解资金压力、直接减轻了涉林企业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为当地林业产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激发生机活力。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