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评定畜牧旅游示范区 潍坊市四单位获资格

2018-02-06 09:45:00    作者:隋炜凤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畜牧 示范区 旅游发展 兽医局 专业合作社
[提要]近日,记者从潍坊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了解到,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畜牧旅游示范区的通知》,各地畜牧兽医局和旅游发展委(局)组织开展了畜牧旅游示范区的申报工作,并按要求进行了现场评审。

  近日,记者从潍坊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了解到,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畜牧旅游示范区的通知》,各地畜牧兽医局和旅游发展委(局)组织开展了畜牧旅游示范区的申报工作,并按要求进行了现场评审。

  近期,省畜牧兽医局和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了综合评定,共有35个单位获得第四批山东省畜牧旅游示范区资格,其中潍坊有玉泉洼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山东甫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高密市红高粱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一正有机农牧股份有限公司4个单位获得此资格。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