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社保中心推行即时制卡业务 社保卡“立等可取”

2018-02-05 20:50: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3日,记者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为不断方便参保人员申领社会保障卡,确保全面持卡就医工作的顺利推进,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推行即时制卡业务,如有挂失补卡或损坏换卡、信息变更换卡、销户补卡、或应急新制卡的情况,参保人员可通过即时制卡业务,实现社会保障卡的“立等可取”。

  临时社会保障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

  临时社会保障卡证明用于暂时无法到现场申领的人员就医使用,临时社会保障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

  本人办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他人代办:需同时携带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的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即时制卡需开具相关证明

  社会保障卡卡面标识银行为建行、工行、农行的,若卡片丢失或其他原因需要补换社保卡的,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即时补换卡业务。

  应急新制卡或因变更信息换卡的,可携带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业务大厅确认信息,开具即时制卡证明。并在规定日期内,携带身份证、即时制卡证明前往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即时制卡业务。

  据了解,通过即时制卡设备制作的社保卡,与普通社保卡一样,使用场景和方法也完全一致。区别在于,即时发卡的社保卡是在本地使用小型设备制作,印刷工艺简单,保护膜较薄,相比正常卡,可能较早出现卡面磨损的情况。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制卡方式,并认同所选制卡方式的制卡周期和印刷质量。

  依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全面持社会保障卡就医的通知》(潍人社办发〔2017〕97号)的文件要求,参保人员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长期护理等医保业务时,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公民身份证,通过系统核验后,方可办理联网登记和医保费用联网结算手续。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已领取社会保障卡人员需持卡办理相关业务;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先到参保地人社部门社保卡业务窗口完成申领;暂时无法到现场申领的人员,可由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到参保地人社部门社保卡业务窗口开具临时社会保障卡证明;已申领社会保障卡但尚未发卡或持有效期内临时社会保障卡证明的人员,可通过系统核验正常办理相关业务。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晓

相关新闻推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