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增列管溴素等5种易制毒物质

2018-01-26 21:47: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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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山东省禁毒办在山东省公安厅举行列管溴素等5种易制毒物质新闻通气会,通报国家6部委《关于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强化易制毒化学品列管和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易制毒物品非法流失。

  ? 据山东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李东明介绍,近年来,国际国内毒品形势出现新情况,制毒原料、制毒配剂不断发生新变化,其中溴素、1-苯基-1丙酮等非列管化学品流入制毒等非法渠道情形不断增多。

  李东明告诉记者,自2014年溴代苯丙酮被列管后,不法分子转而利用溴素和1-苯基-1丙酮合成溴代苯丙酮进而合成冰毒。溴素是一种危化品,还可以非法合成另一种合成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的前体原料羟亚胺。“而山东该两种化学品产量在全国占比很大。我省溴素年产量占全国的80%,苯丙酮在我省也有很多生产企业。”如今,国家6部委已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记者了解到,相关企业对该5种物质的生产、经营需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向药监、安监等部门申请许可,购买、运输等活动应向公安部门申请许可、备案。凡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非法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另外,山东省公安厅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拨打毒品违法犯罪举报电话“18615660626”,举报涉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山东省禁毒办会予以举报人1000元-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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