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燃热办突击检查城区供暖投诉较多的小区

2018-01-25 09:03:00    作者:赵春晖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换热站 建筑围护 顶楼 设定温度 回水温度
[提要]1月24日上午,市燃热办对城区供暖问题投诉较多的小区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部分居民家中存在供暖不达标的情况。市燃热办相关负责人当场责令热企提高小区换热站的回水温度至36℃,保证供暖达标。

  1月24日上午,市燃热办对城区供暖问题投诉较多的小区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部分居民家中存在供暖不达标的情况。为此,市燃热办责令相关热企立即进行整改。

  顶楼家中仅15℃,热企同意退费

  最近几天,我市出现了大范围的寒潮降温天气,24日最低气温达到了-10℃,对城区的供热带来了严峻考验。为此,市燃热办对城区多个供暖问题投诉比较多的小区进行了突击检查。

  当天,记者随检查人员来到了奎文区早春园小区换热站,看到换热站设定的回水温度为33℃,并没有明显提高。常温天气下,目前的回水温度可满足需要,但在极寒天气下,居民家中可能供暖不达标。

  随后,检查人员又来到了小区24号楼的一户居民家,并进行了测温,该居民家的温度不足18℃。经检查,居民家的暖气片有几个阀门出现问题,影响了供暖效果。

  该小区建筑保温系统比较陈旧,供暖设施破损严重,部分顶楼居民家里供暖不理想。该小区的刘女士说,她家在顶楼,家中只有15℃左右,热企一直解决不了,目前热企同意在供暖季结束后退费。

  市燃热办相关负责人当场责令热企提高小区换热站的回水温度至36℃,保证供暖达标。

  换热站当场将回水温度提高4℃

  当天上午,检查人员还来到了奎文区世纪樱园小区,这里同样是供暖投诉的“重灾区”。该小区有部分住宅楼刚交房,入住率只有39%左右,供暖效果一直很不理想。

  记者在小区居民任女士家里看到,她和老公在家里都穿着厚厚的棉裤。“最近几天晚上的时候,温度经常不达标。”任女士说。

  检查人员在小区换热站内发现,这里设定的回水温度为32℃,难以满足极寒天气下居民的供暖需求。热企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小区供暖户数不足,供暖费收取的不多,只能在整个供暖季期间平衡使用,否则到供暖季后期费用可能已经花完了,会更加影响供暖效果。

  对此,市燃热办的相关负责人严厉批评了热企工作人员,要求其立即调整策略,在极寒天气下,更要保证居民家里的供暖温度。随后,当场责令热企相关负责人调高回水温度至36℃,确保供暖效果。检查人员表示,假如后期该小区投诉量依旧没有减少,将对热企进行严肃处理。

  要不计成本

  确保供暖达标

  市燃热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室温达到18℃的标准应当具备室外温度、建筑围护机构和室内采暖系统合格三个条件。其中,关于室外温度的条件是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我市的集中供热设计室外温度是-7℃。最近气温陡降,最低气温已经降至-10℃以下,给我市的供热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

  为了应对寒潮天气,市市政局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供热企业要统筹协调热源、热网、换热站等各个环节,及时调整锅炉运行状态,科学组织好热源输配,兼顾热源近端、末端的供热需求,根据气温情况及时提高供回水温度,保障供热持续温度。同时要求热企加强对热源、热网和换热站等重点部位的调控和巡查,遇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抢修。

  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向城区各热企下达要求,在寒潮天气期间,要不计成本加大供暖力度,确保居民家里供暖达标。“对于一些投诉量和投诉率比较高的小区,我们会督促热企整改,如果整改后没有改善,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这位负责人说。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我要提供新闻线索(一旦采用,奖励最少20元话费,所有内容均为您保密)
手机: (填写手机号码)
姓名:(请填写真实姓名,网站会做保密处理)
所在地区:
内容: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