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5 09:15: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帮你提高额度?又是骗子招数
市民张先生轻信网上提高“微粒贷”额度的消息,被骗9700元
微信、支付宝、微粒贷……新的支付方式层出不穷,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盯上,成为诈骗案的高发区。近日,寒亭法院审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两名被告人利用QQ群宣传能够办理“微粒贷”进行诈骗,骗取三名受害者现金共计20000余元。经寒亭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李某和湛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11月14日,记者了解到,案件宣判后,被告李某、湛某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潍坊中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回顾
网上找人提高贷款额度,不料被骗
“本想花钱找人提高贷款额度,没想到钱交过去,却被对方拉黑了,钱打了水漂!”受害者张先生说道。2017年2月,张先生加入了一个名为“淘网贷VIP粉丝交流31群”的QQ群,网名为“雨柔”的群主在群里发布消息称,能帮忙提高“微粒贷”的贷款额度,还有截图为证。张先生一看很感兴趣,便和“雨柔”聊了起来,随后张先生添加了所谓的“技术人员”李某的微信号。一番交谈之后,张先生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李某2700元手续费。
可能你以为骗子只为骗这2700元的手续费,但真正的骗局才刚刚开始。看李某在微信上说得头头是道,张先生便对其“技术人员”的身份信以为真。随后,李某以提高额度为由,要求张先生存款至他QQ绑定的银行卡,张先生不假思索往自己银行卡里存了2000元。没过多久,李某又以需要提供贷款资料的名义骗取张先生QQ账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信息。
很快,李某通过微信给张先生发来一张已具备高额度的“微粒贷”截图,张先生对此事更加深信不疑。随即,他又按照李某的要求向绑定QQ号的银行卡内存入5000元。当收到银行短信提醒自己7000元被转走,张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但为时已晚,对方早已将他拉黑,张先生赶紧报警。公安机关将前后骗走张先生9700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湛某抓获。
被告交代
以帮人办贷款,提高额度为由诈骗
家是黑龙江鹤岗市的李某是个90后。而出生于1989年的湛某,是广东省高州市人。法庭上,两被告交代,两人结伙在网上以帮他人办理贷款、提高信用卡额度为由诈骗他人钱款。其中湛某负责在QQ群中发布诈骗广告,李某具体实施诈骗。李某诈骗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办理贷款提供贷款资料的名义骗取被害人QQ账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信息,再编造理由欺骗被害人往绑定QQ号的银行卡内存入钱款,被害人一旦存入钱款,李某立即将被害人账号内钱款转走,同时还以收取贷款手续费名义欺骗被害人向其转款;二是以帮刷卡消费提高信用卡额度以及收取手续费的名义欺骗被害人向其转款。
2017年2月,李某伙同湛某在网上以帮忙办理“微粒贷”为由,连续骗取张某钱款9700元、赵某1350元。此外,两人还以帮助进行境外消费提高信用卡额度为由,骗取被害人蒋某钱款9365.55元。
法官提醒
提高警惕,选择贷款一定要慎之又慎
经寒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湛某在网上编造帮助办理“微粒贷”或提高信用卡额度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和湛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同时,追缴被告人李某、湛某违法犯罪所得人民币20415.55元,并发还被害人。
办案法官介绍,电信诈骗属于诈骗手段的一种,犯罪分子往往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再度明确,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法官表示,这起借提高“微粒贷”额度进行诈骗的案件,也给广大市民提了个醒,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特别是没有收入的学生族,还卡债、还房贷的打工族,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不能盲目,选择贷款一定要慎之又慎。万一上当受骗,应保存好相关截图记录,第一时间报案,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能尽快帮助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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