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战七月 潍城警方刑拘432人逮捕141人

2017-10-28 09:38:00    作者:张少华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2017年6月6日下午,交通银行某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到潍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当日上午两男一女分别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网银,被发现后离逃,请公安机关处理。

  冒用身份办银行卡,22名案犯落网

  2017年6月6日下午,交通银行某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到潍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当日上午两男一女分别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网银,被发现后离逃,请公安机关处理。

  接警后,警方分析认为,该三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民警经深入细致地调查,于6月7日在一家宾馆内一举将河南开封的张某等9名涉案嫌疑人抓获,当场查获他人身份证36张、手机卡33张、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24张。

  经查,自2017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从网上购买身份证、手机卡,通过网络纠集山东、四川、内蒙、江苏、安徽、河南等7个省的9人窜至济南、潍坊、青岛等地,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储蓄卡、网银等高价卖出获利。

  经进一步工作,7月2日,民警在菏泽曹县火车站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其供述将办理的银行卡卖给上线的张某某。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赶赴浙江舟山,将临沂的张某某等11名嫌疑人抓捕归案;一路赶赴福建泉州,将张某某的上线王某某抓获。

  目前,警方已对该案2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逮捕11人。共查获他人身份证198张,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132张。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调查故意伤害案,端掉两个犯罪团伙

  2017年5月28日下午4时31分,张某报警称,林某某在潍城区某市场被人捅伤,要求公安机关处理。6月1日,经法医鉴定,林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同日,警方对此立案侦查。

  经调查,警方确定张某为林某某被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同时通过侦查发现了以侯某为首及以关某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其中侯某犯罪团伙有固定成员70余人。该团伙采取组建微信群、提供住处、给好处费等手段笼络人员,形成固定的犯罪组织。该团伙是一个受人雇佣,采用殴打、威胁、滋扰等手段帮助其他人摆平事,从中赚取费用的黑恶势力团伙。

  关某犯罪团伙在滨海区以成立铭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招牌,雇佣侯某犯罪团伙,采取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在滨海区供应砂石料行业内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警方经调查,抓获两团伙犯罪嫌疑人20人,其中刑事拘留12人,逮捕12人,取保候审5人。

  狂撬门头房 盗窃团伙落法网

  10月20日以来,潍城公安分局辖区西关、城关和北关街道3天接连发生十多起撬盗沿街门头房案件。案发后,潍城公安分局快速反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调看周边监控录像、分析车辆运行轨迹等手段,经过32小时的严密侦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于24日凌晨迅速出击,在寿光圣城街道某村将四川籍犯罪嫌疑人咪某、刘某一举抓获,追回部分赃款赃物。

  归案后,两嫌犯交代了连续三天从寿光窜至潍城等地,疯狂作案20余起的犯罪事实。目前,两嫌犯已被刑事拘留。

  今年4月份以来,潍城公安分局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为期7个月的破案会战行动。截至目前,2起命案现案全破,破获部督案件4起,省督案件5起,发起全国集群战役2起,打掉霸痞团伙24个,打掉电诈团伙6个,打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组织2个,抓获目标逃犯18人,共刑事拘留432人,比去年同期上升80.8%,逮捕141人,比去年同期上升90.27%,移诉467人,比去年同期上升70.19%。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李俊慧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