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3 09:01: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处理事故,两姐妹突然发作谩骂民警
9月8日上午7时52分,市交警支队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其被公交车刮蹭,要求民警到场处理。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出警指令后,立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报警人称已经记下公交车的车牌号,目前公交车已驶离,而自己也己经上班去了。民警遂登记了涉事公交车的车牌号,并告知报警人,将依法调看监控录像,联系涉事公交车司机到事故中队,并提醒报警人先不要归还发生事故时所骑的公共自行车,以便保存证据,方便事故处理。
当天上午9时10分,报警人程利某来到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对上午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民警表示,事发时段的监控视频已经依法调取,但从监控画面中看不出涉事公交车是否与其所骑的公共自行车发生过刮蹭,遂询问程利某事发时所骑的自行车在哪,需比对痕迹。
程利某称所骑公共自行车已归还,当民警让其看一下监控视频时,亦被其拒绝。在沟通过程中,陪程利某前来处理事故的妹妹程秀某突然破口大骂,声称监控看不清就是交警的问题。鉴于程秀某的举动严重影响办公秩序,且不是事故当事人,民警要求程秀某停止谩骂,并试图将其劝离办公室。
抓伤多名民警,目前姐妹俩已被刑拘
多次劝离失败后,程秀某突然双膝跪地,声称交警打人了,一旁的程利某闻讯,立即扑上去抓打办案民警、辅警。期间,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一名民警、两名辅警被抓
被当胸击打6拳。随后,姐妹二人被民警控制。奎文公安分局广文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很快赶到现场。
9月12日,记者了解到,经奎文公安分局广文派出所民警调查取证,程姓姐妹二人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式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在交通管理、制度管理、环境管理、文明管理等诸多方面,造成严重后果等的行为。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了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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