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招商发展激励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

2017-08-05 09:54:00    作者: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8月4日上午,潍坊市召开招商发展激励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就我市新出台的《潍坊市招商发展激励政策》相关内容向媒体作了介绍。

  8月4日上午,潍坊市召开招商发展激励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就我市新出台的《潍坊市招商发展激励政策》相关内容向媒体作了介绍。

  据介绍,潍坊市招商发展激励政策可概括为“黄金八条”,政策分别从实体项目、总部经济、高等院校、高端人才落户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激励措施,在具体条件、奖励办法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潍坊市招商发展激励政策通报如下:

  投资激励。对实际投资2亿元的或年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项目和世界500强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对并购国内外知名品牌落户潍坊产业化的企业,再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总部经济项目激励。对新设立的外资企业总部按实缴注册资本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对新设立的中央大型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总部按实缴注册资本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税收地方留成、引入知名品牌落户潍坊、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等方面进行补助或一次性奖励,鼓励总部经济运行平台招引并运营总部项目。

  高等院校、研发机构激励。在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招院引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基础上,对引进高校做出贡献的团队(个人),给予200万元—500万元的购买服务经费。对国家级研发机构三等在潍坊建立的研究院、中试基地等研发机构,给予200万元资助,对省级研发机构给予40万元资助。对引进的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企业高管人才激励。在落实《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基础上,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按100%标准补助企业;股权退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照50%的标准补助企业。

  政府基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基金+产业”的模式设立产业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给予参股5-20%注资支持;对基金投资的重点产业项目,政府引导基金可将投资收益的20%让渡给社会资本;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生投资损失的,市财政对社会出资人分别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损失的60%和30%给予补偿。

  社会化招商激励。对引进重点招商项目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中介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对招商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直部门、单位进行激励。

  对特别重大的招商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提高优惠标准,加大扶持力度。

  据悉,为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到实处,在招商体制机制方面优化完善措施,创新建立重大招商项目推进机制、实行招商项目评估机制、建立项目审批快速决策机制和搭建招商云平台“四项机制”,打造组织领导体系、目标责任体系、专业招商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四个体系”,全力打造最优投资环境。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一三四七”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创新招商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精准对接,突出招引“四新”“四化”项目,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工作取得新成效。据了解,上半年,全市在谈招商项目483个,总投资额3563.9亿元;新签约招商项目183个,总投资额1101.52亿元;到位资金过5000万元招商项目134个,到位资金260.89亿元。

  下一步,招商工作将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机制,集中抓好突出重点片区和重大项目招商、加强与重点区域的对接合作、充分发挥企业招商主体地位、创新拓展招商合作新渠道和加快重点项目落地进程这五项工作,力争全市实际投资过5000万元项目到位资金突破750亿元,新签约过亿元项目200个以上,在引实体项目、引科研机构、引高校、引高端人才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王菲菲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