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印发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 推进治理

2017-05-23 08:45:00    作者:姜康   来源:潍坊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清洁化 治理 发散 型煤 我市
[提要]日前,我市印发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从城区向城郊、镇(街)驻地逐步推进,全面完成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我市计划到今年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全部完成散煤清洁替代,禁止燃烧劣质散煤,镇(街)驻地及农村集中居住区推广使用清洁型煤、兰炭;到2018年底,镇(街)驻地及农村集中居住区禁止销售、使用散煤;到2019年底,农村地区全部推广使用清洁型煤、兰炭,高效环保炉具推广普及率达到90%以上。

  日前,我市印发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从城区向城郊、镇(街)驻地逐步推进,全面完成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我市计划到今年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全部完成散煤清洁替代,禁止燃烧劣质散煤,镇(街)驻地及农村集中居住区推广使用清洁型煤、兰炭;到2018年底,镇(街)驻地及农村集中居住区禁止销售、使用散煤;到2019年底,农村地区全部推广使用清洁型煤、兰炭,高效环保炉具推广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