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8 09:09: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新修订《红十字会法》今起正式实施,我市举行宣传活动
5月8日是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也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新《红十字会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据潍坊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这是自1993年颁布《红十字会法》以来首次进行修订,呈现了三大亮点。5月7日,在潍坊医学院护理学院,市红十字会举行了“我是红十字人”主题宣誓活动,宣传新《红十字会法》,还带动了不少大学生在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登记表上签字。
活动现场
两百多学子宣誓
5月7日上午,在潍坊医学院校园内,200多位学子正在潍坊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庄严宣誓:“我是红十字人,热爱红十字事业,遵守红十字会法,执行红十字会章程,高举红十字旗帜,弘扬红十字精神,践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30多位身披授带的志愿者在现场忙碌着,他们是山东省南丁格尔志愿服务团潍坊医学院服务队的志愿者们,他们有的正向大学生们讲解新《红十字会法》,还有的正认真地填写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登记表。
在他们的带动下,很多大学生赶到现场,郑重地在捐献志愿者登记表上签下了自己的姓名。“造血干细胞具有高度的自我更新、自我复制能力,捐献一点不会损害健康,却有可能挽救一个生命,很期望自己能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该校医学检验学系的女大学生王韵涵说。
该校视觉康复系的潘绍凯也对记者说,得知新《红十字会法》开始实施了,他非常激动,这体现了国家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视。他也在捐献志愿者登记表上签了字,盼望能早日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
新《红十字会法》
完善对红十字会的监督管理
据市红十字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自今年5月8日起施行,这是自1993年颁布《红十字会法》以来首次进行修订,是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该负责人表示,新《红十字会法》有三大亮点:完善监督制度。红十字会开始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红十字会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红十字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监督。
增设法律责任一章。对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多种情形进行明确,如违背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擅自处分其接受的捐赠款物等。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多种情形,如制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红十字会名誉等。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增加“三献”职责。明确红十字会职责,既包括“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等传统职责,也包括“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明确红十字会的“三献”职责
新《红十字会法》的实施,成为红十字会重获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时机,更好地保护红十字会权益和社会监督机制。新法进一步完善了红十字会的职责,强化了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的监督,还专门增设了法律责任一章,为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职、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推动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镜。
“遗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其实一直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但先前并没有在《红十字会法》上体现,现在都在新法上体现,职责更明确了。”该负责人说,红十字会原来的主要工作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三救”,即紧急救援、应急救护和人道救助。现在红十字会的工作有了很大拓展,最突出的就是“三献”,即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及造血干细胞捐献。新法将这些职责通过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对红十字会的工作给予了支持。
红十字会参与献血工作,配合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对积极参加献血或者在献血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遗体捐献主要的辅助工作是具体承担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红十字会有个造血干细胞的巨大资料库,对捐献者的血样进行采集、分析、输入,有需要的患者可相互配型。
自2006年至今,我市已有41名志愿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新《红十字会法》实施后,相信会有更多的市民为救助患者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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