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2 09:41: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奎文区海龙化纤厂宿舍是一个老旧宿舍区,4月11日,该小区1号楼的居民向本报反映,小区物业要在传达室与1号楼之间的过道内建厕所,部分业主表示,小区内的空地属于公共用地,物业没有权利随意建设,而且在该处建厕所,影响1号楼居民的生活环境。
当日,记者来到位于奎文区潍州路与北宫东街交叉口北侧的海龙化纤厂宿舍,在一位居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传达室与1号楼之间的过道处看到,这个过道约四米宽,放着几个垃圾桶和一个旧衣回收箱。
“如果厕所建在这儿,距离我们1号楼估计只有两米多远,我家又住一楼东户,到时候气味肯定非常重,我们还敢开窗吗?”家住1号楼101室的孙女士说。
“院内所有空地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任何人无权私自建设,物业也不能这样。”在现场,还有的居民说道。
对于此事,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因为院内没有公厕,小区保安和保洁员每天上班如厕非常不方便,得跑到小区外边的公共厕所,不仅离得远,而且有时遇到排队,得等很长时间,致使门卫处经常出现空岗的情况,空岗时间长了,外来人员、外来车辆随意进入宿舍院内,造成院内的不安全因素,所以,他们才打算在院内建厕所。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厕所只对保安和保洁员开放,他们每次用完后会上锁,尽量减小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的影响,希望居民能理解。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小区内的空地确实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想在院内建厕所,需要经过规划部门批准,而且需要经过大部分业主同意、在不影响其他业主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建设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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