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2 09:13: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年,全市妇联共处理家暴事件150多起
去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让遭受家暴的受害人有了保护自己的法律武器。3月1日,记者从市妇女联合会了解到,该法实施一年来,我市妇联组织共处理150多起家暴事件,相继建立了多个维权机构,全面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案例
婚后常遭暴打
家住诸城市的小崔(化名)跟丈夫大新(化名)是大学同学。恋爱时浓情蜜意,婚后大新却变了一个人,总是不停地怀疑小崔。小崔跟陌生男子说了两句话,回去就免不了一顿暴打。起初,小崔安慰自己,等他发泄完,解释清楚就好了。直到有一天半夜,暴怒的大新将她从床上拎起,扇得她眼冒金星,鼻青脸肿,她实在忍受不了,躲到厕所哭着给好友打了电话。
在好友的劝说下,小崔主动向社区妇联负责人求助。社区妇联负责人联系民警,迅速赶到了小崔家里。一开始,大新还没好气,差点连社区妇联负责人都要一起打,民警赶紧拽住了他。社区妇联负责人紧紧护住小崔,并严肃地警告大新,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是犯法的。
一时间,大新愣了。他没想到“打老婆”也会犯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民警对大新下达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社区妇联负责人叮嘱小崔,如果再遇到家暴的情况,她完全可以用《反家庭暴力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市民
不再忍气吞声
3月1日,记者采访了多名向市妇联反映过家暴的女性市民。她们纷纷表示,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前,遇到家暴时,考虑到家丑不可外扬及孩子的感受,往往选择忍气吞声。
家住潍城区卧龙小区的郑女士说,虽然家暴是对妇女权益的侵害,但在她们心中,家暴毕竟是家务事,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能忍就忍。“以前丈夫也经常打骂我,我觉得都是家庭里的小事,没必要到外边张扬,更没必要对簿公堂。”郑女士说,自己的忍气吞声换来的却是丈夫更嚣张的暴打,最后她选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家暴时,我也想过反抗,可是考虑到对孩子的影响,我还是忍了下去。”家住奎文区圣荣广场小区的王女士说,去年她从报纸上了解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内容后,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根深蒂固,遭受家暴的妇女只能忍气吞声,这部法律出台后,我们受到了保护。”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的马女士说,她遇到丈夫实施暴力时,就会用这部法律警示他。
法规
促反家暴专业化
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使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有了保护自己的法律武器,也为家暴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另外,强制报告、告诫书、保护令和庇护安置等创新制度更是为反家庭暴力法增加了亮点。
市妇联的工作人员表示,以前受到家暴的妇女只知道哭诉,只能通过自我调节来解决问题。而《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之后,妇女群众逐渐了解到该法律的内容,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反家庭暴力法》的威慑作用是比较大的,很好地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记者采访了解到,去年我市相继出台了《潍坊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潍坊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作用,分工合作,形成合力,促进了反家暴工作的专业化、精准化。
数据
建庇护所13个
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去年全市共组织《反家庭暴力法》培训讲座100余场,培训3万多人次,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媒体宣传、搭建载体等形式提高社会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知晓率,强化广大妇女群众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
根据统计,去年全市妇联一年来共接受来电来访150多起家暴事件,并及时进行了有效处理,让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截至2016年12月,潍坊市各级妇联共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反家庭暴力庇护所13个,伤情鉴定中心12个,使遭受家暴的妇女群众有去处、有依靠。
同时,市妇联将组建“潍坊市巾帼法制宣讲志愿者服务团”、“潍坊市巾帼心理咨询志愿者服务团”、“潍坊市巾帼婚姻家庭咨询志愿者服务团”三支队伍,开展“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公益巡讲活动,计划在每个社区都有一名维权志愿工作者,逐渐形成网格化的妇女维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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