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扎实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

2016-12-28 08:52:00    作者:窦圆娜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参加工伤保险 建筑业 扩面 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提要]记者27日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为贯彻《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潍坊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市扎实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助力建筑企业全面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

  记者27日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为贯彻《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潍坊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市扎实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助力建筑企业全面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

  规范参保方式。相关部门畅通用人单位为建筑业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渠道,对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确定缴费比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我市建筑行业基准费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充分运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根据工伤事故发生率、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等情况适当调整费率。

  加强动态实名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按照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实行实名制登记,通过网络、传真等申报方式,方便建筑施工企业报送参保人信息。

  明确经办流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相关要求,明确参保登记、待遇支付等工作流程,并对外公布,方便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优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流程,简化手续,缩短认定、鉴定时间。

  加强信息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对参保职工信息管理,开发适应项目参保和建筑用工管理特点的信息系统,并实现与按单位参保系统有序衔接,与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机结合,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探索建筑业用工信息系统联网,共享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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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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