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2 09:58: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吴女士粗心未将车子锁好,向市民征集线索
12月10日,市民吴女士反映称,12月7日中午,她在潍坊日报社公共自行车站点还车时,因一时疏忽车未锁好就离开了,导致公共自行车丢失,如果一个星期内未找到,将面临1000元的处罚,希望市民能提供线索。
边打电话边还车,公共自行车没还好
12月10日,记者联系到吴女士,她对记者说,12月7日上午11时25分,她从新华路上的一处公共自行车站点借出了一辆公共自行车,11时40分,到潍坊日报社的公共自行车站点还车。
“我在还车的时候正好来了电话,我就一边接电话,一边还车。”吴女士说,当天下午,她准备再借一辆公共自行车,刷卡时却发现公共自行车卡被锁无法使用了,“我当时就打电话给市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我,卡被锁是因为上午所借的自行车未归还所致。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上午在还车时打着电话,并没有听到‘车已锁好’的提示音”。
吴女士对记者说,很可能是自己没还好公共自行车,正好有市民借车时把那辆骑走了。“都怪我粗心没还好车,现在车一直没还上,我心里也很急,公共自行车的样式都差不多,实在不知道从哪里找起。”吴女士说,市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她有一个星期的找车时间,如果还不上车,很可能要承担1000元的罚款。
站点监控未启用,希望市民提供线索
“后来我又联系了市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希望能调取相关时段的监控录像,但得到的回复却是该站点的监控设施并未启用。”吴女士说,对于这个结果她有些失望,“之前听说相关部门在各个公共自行车网点安装了红外高清监控摄像头,进行24小时的监控,可现在监控看不了,唯一的线索也中断了”。
10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市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确实并不是所有站点都开启了监控设施。“因为公共自行车站点监控设施的管理不属于服务中心所属的公司,所以我们也无法对此事进行解释。”该工作人员说。
“根据我们的调查,此事确实是市民因个人疏忽而导致公共自行车丢失。若市民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及时还车,需要先行赔付1000元,等公共自行车还回来后,再把钱退回。”工作人员称,市民确认自己所借的公共自行车丢失后,他们也会将其借车卡上超时的费用停掉,“市民在遇到丢失公共自行车的情况后,可以通过报警或到附近站点、小区进行巡查等方式寻找。
“经过查询,那辆公共自行车的车架号是27775,希望市民能提供线索,也希望骑走车的市民及时还车。”吴女士表示。市民如果有线索,可以拨打本报热线与记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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