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食品安全城市建设顺利过“省考”

2016-11-29 08:46:00    作者:陈静静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我市 食品药品 食品安全问题 城市建设 潜规则
[提要]近日,省验收组来我市开展为期两天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省级验收工作。我市加强抽检结果运用,定期分析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转化为监管重点,提高整治工作的靶向性。

  省验收组对我市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工作给予肯定

  近日,省验收组来我市开展为期两天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省级验收工作。省验收组对我市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工作给予肯定,特别是对我市实施快检托管全覆盖工程、“双四”宣教、诚信联盟、“六小整治”、“阳光开放”行动等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1月25日上午,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省级验收汇报会召开。会上,省验收组听取了我市市政府创建工作汇报,观看了我市创城汇报片和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的部分项目。

  汇报会之后,省验收组又查阅审核了我市有关创城资料,现场检查了中心城区和安丘市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单位、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食品摊贩疏导点、农贸市场等业态。

  今年以来,我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治理力度,对安全隐患较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风险排查,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更好地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我市组织全面隐患排查,对全市所有整治对象,全部列出风险隐患排查清单,组织开展“地毯式”和“拉网式”全面细致的排查,特别是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另外,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管理制度,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三张清单,并实行谁检查、谁登记、谁签字、谁负责,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问题。

  同时,我市强化问题产品后处理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检打结合、边检边打,按照“检测跟着风险走”的理念,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的食品,不断加大抽检力度。截至目前,市级共完成抽检并向社会公布各类食品24334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84批次(其中农业部门2013批次正在检测中)。紧抓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停售召回措施,查找问题根源。

  我市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绝不姑息,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制售假劣食品犯罪分子实行“零容忍”,重点打击专业团伙型犯罪、职业地域型犯罪、行业“潜规则”型犯罪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了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共对16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逮捕26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我市加强抽检结果运用,定期分析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转化为监管重点,提高整治工作的靶向性。

  在整治过程中,我市实施多部门协调联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衔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投诉举报和情报信息研判,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做到“三安”联动、信息共享,提升联合执法效能。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先后与食药监、农业、畜牧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90余次,开展联合执法1000余人次,双向移交案件线索102件,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