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打工烫伤讨要赔偿未果 老板不闻不问

2016-11-13 10:39:00    作者:常方方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王女士 烫伤 医疗费 水饺 赔偿
[提要]潍坊新闻网11月13日讯11月9日,青州市海岱小区居民王女士反映,今年初她到小区边一家水饺店上班。白白耽误了两个月时间不说,王女士治疗花去将近2000元医疗费,老板刘女士至今一分钱也没赔。

  11月9日,青州市海岱小区居民王女士反映,今年初她到小区边一家水饺店上班。3月份的一天,她将刚刚煮好的饺子汤端到桌上,被老板刘女士不慎打翻,水饺汤正好浇到了她的脚上。如今王女士已基本痊愈,总共花了近2000元医疗费,对于医疗费老板一分也不肯赔偿。当天,记者联系了该店老板刘女士,对方称月底会先给王女士一半医疗费。

  打工时被烫伤,老板拒掏医疗费

  11月9日,王女士告诉记者,今年初她经朋友介绍到小区边一家水饺店打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3月份的一天,店内客人较多,老板刘女士让王女士将刚煮开的水饺汤盛出一些,换到一口大锅里。王女士先将水饺汤盛在一个盆内,端到了桌子上,不料被刘女士打翻。滚烫的水饺汤倒在了王女士的脚上,她的双脚被严重烫伤。

  王女士到医院治疗一周后,回到家中休息,一个多月的时间无法下地走路。一个多月后,王女士才能勉强下地走路,前前后后两个月时间不能上班。

  白白耽误了两个月时间不说,王女士治疗花去将近2000元医疗费,老板刘女士至今一分钱也没赔。王女士多次到水饺店找刘女士,刘女士称她只负责发工资,烫伤了需要自己出钱治疗,这让王女士气愤不已。

  资金周转不开,承诺月底付一半

  11月9日,记者联系了水饺店的老板刘女士。刘女士称,一直没向王女士支付医疗费,是因为店内资金周转不开。她承诺,这个月底会先给王女士支付一半医疗费,剩下的等有钱了再给。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如果这家水饺店在工商部门注册了,那么即便王女士没有与水饺店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也形成了劳动关系,上班期间所受的工伤,医疗费、误工费均由老板承担。如果水饺店未在工商部门注册,双方属于临时雇佣关系,雇主也应当承担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如果老板拒绝赔偿,王女士可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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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王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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