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一男子盗窃47元商品 换来5天拘留

2016-10-08 16:29:00    作者:单姗 孟祥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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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诸城小伙王某借进超市买东西的时机,将容易携带的商品偷偷的塞进了自己的口袋内,本想蒙混过关,不料却被超市保安人员发现并报警。后经核算,被盗物品售价仅为47元,堂堂一个七尺男儿,竟为了这区区四十七元的东西进行盗窃,真是丢人丢到家了,当然,国庆假期也只能在拘留所度过了。

  大众网10月8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孟祥超)诸城小伙王某借进超市买东西的时机,将容易携带的商品偷偷的塞进了自己的口袋内,本想蒙混过关,不料却被超市保安人员发现并报警。后经核算,被盗物品售价仅为47元,堂堂一个七尺男儿,竟为了这区区四十七元的东西进行盗窃,真是丢人丢到家了,当然,国庆假期也只能在拘留所度过了。

  10月5日下午4点左右,王某打算到某超市买点吃的填填肚子。在超市的副食食品区,王某拿了一份盒饭和两包面包。随后王某又从货架上拿了一包松子、一包巴旦木和一份香酥鲅鱼。感觉松子等物品比较小,王某便将松子塞进了自己上衣的左口袋,巴旦木则放在了裤子的右口袋,香酥鲅鱼则用腰带夹在了腰部。伪装完毕后的王某,在收银台处仅付了16元的盒饭和面包钱。结完账后准备溜之大吉的王某却被商场的保安拦下了。

  原来,超市的保安人员一早就发现了王某的不良行为,等王某算账以后便第一时间将王某拦了下来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在民警面前,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商品货物的违法事实,后经超市工作人员核算,被盗物品价值仅为47元。

  归案后,王某又供述了自己在今年三四月份的时候,曾在该超市盗窃酸奶和口香糖被保安抓到的违法事实,超市方面当时考虑价值太小且王某为初犯,考虑到王某的颜面问题便没有选择报警。但据警方介绍,王某曾因盗窃行为于2014年12月份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看来面子确实是自己挣得,不是别人给的。

  目前,王某已被诸城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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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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