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7 12:46: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8月23日晚,临朐县城关街道男青年张某驾车经过骈邑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时,将一名妇女撞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以为使用即时贴变造了号牌,抱着侥幸心理逃逸,没想到仅一个小时就被警方锁定。
23日晚9时50分许,临朐县城骈邑路与新华路交叉口,一名妇女在过马路时被车撞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逃逸。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赴现场勘查,但现场除了两摊血迹、几块塑料碎片和一块数字为“5”的号牌即时贴外,再无他物。
民警立即调取事发路口和附近路段的监控,发现一辆鲁GLZ**3的红色雪佛兰轿车,事发前号牌最后一位是“5”,事发后却变成“3”。民警将在现场提取到“5”号牌即时贴与视频中反复比对,确定该车为重点嫌疑车。但民警联系车主张某,对方已关机。24日上午,正当民警准备到张某家中找他时,张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投案自首。
张某交代,为避免监控抓拍驾驶证被记分,他将驾驶的鲁GLZ**3雪佛兰轿车用即时贴变造了号牌。23日晚,他驾车沿骈邑路由南向北行至新华路口前,接了个电话并因此分心,到路口时直行绿灯仅剩两秒,他加速想过去。加上对面的车灯耀眼,等他发现正在横穿马路的受害人时为时已晚,于是发生悲剧。肇事后,张某自以为车辆号牌已变造,公安机关不会查到他,于是逃逸。没想到,案发后仅过了一个小时,民警的电话就打来了。
目前,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临朐警方刑事拘留。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