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加强低效用地清查处置 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016-08-22 16:07:00    作者:张坤 徐明杰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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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潍坊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将高效利用存量土地资源视为高新谋求新一轮高速发展的必由之路。高新分局把低效用地清查盘活作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切入点,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在管委会支持下,依法开展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重新高效利用。

  大众网8月22日讯(记者 张坤 通讯员 徐明杰)近日,潍坊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将高效利用存量土地资源视为高新谋求新一轮高速发展的必由之路。高新分局把低效用地清查盘活作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切入点,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在管委会支持下,依法开展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重新高效利用。

  全面核查,摸清底数

  2016年上半年,高新分局通过摸排、认定和处置工作,已收回7宗低效用地1070亩。在第一轮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第二轮工作压茬进行。高新分局联合多部门通过查阅建设单位用地档案、实地查验、分析核对等方式,掌握了每个项目用地的报批、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通过对全区低效用地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研究拟定了《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及项目分工包靠意见,并上报管委会。本批低效用地排查认定企业共51家,总用地面积3613亩,其中未用1412亩,目前正积极推进中。

  组织领导,加强保障

  高新区在2013年就召开全区低效利用土地情况调度专题会,并印发《高新区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初宝杰书记高度重视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对策方案,并作出重要指示。今年8月,高新区专门成立低效用地处置领导小组,并印发《潍坊高新区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清查处置实施方案》,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教法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一名县级干部担任办公室主任。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分工包靠,督促包靠企业出具推进利用书面承诺并按照承诺推进实施,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情况调度会,研究进展情况。建立通报制度,每周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并进行通报。国土、经发、规划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参与,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动配合,共同推动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

  综合施策,分类处置

  按照以用为主、以用为先的总体要求,统筹考虑低效用地的宗地状况、产生原因和沉淀问题,因地制宜、因企施策,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通过多种方式,督促现有企业加快土地高效集约利用。

  督促限期利用。对认定为低效用地、按原用途限时利用的项目,督促企业出具书面承诺,制定开工建设加快利用时间表,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分工包靠推进。原则上要求企业3个月内完成空闲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报批。2016年底前完成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开工建设,2018年底前竣工投产。

  加快退转开发。根据新一轮城市规划,对于实施退转的项目,由政府收回、收购土地的,在管委会支持下依法进行补偿。企业退转后腾出的土地,国土资源分局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市场需求公开处置。鼓励有条件的的退转企业招商引资,按照规划要求参与综合开发或联合开发。退转企业的土地和现有厂房、办公楼、地下管线等不可搬迁建筑物及地面附着物,以及退转搬迁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管委会按评估价对企业予以补偿。退转企业搬迁后,总部留在区内,享受总部经济的有关优惠政策。

  支持转型升级。在符合城市规划、产业和发展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多层厂房;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和原有厂房兴办现代服务业,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对低效用地二次开发中引入、产业类型符合政府鼓励类或重点扶持类的项目,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并、分立等形式依法流转土地使用权;对利用退转用地建设的孵化器、加速器类项目,享受与区国有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

  依法收回用地。由管委会律师库提供法律支持,依法与已不适合继续用地的原意向用地项目解除协议,纳入招商数据库,引进建设新的项目。对依法收回的项目用地,鼓励潍柴、歌尔、福田等大企业建设配套产业园区,实行以商招商,推进主导产业壮大规模、集群发展。

  本次低效用地清查处置工作全部完成后,预计能盘活低效用地2657亩,为加快建设产城融合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全程监管,严格把关

  为了避免出现闲置低效用地,对于新上项目,高新分局在做好现有低效土地清查处置的同时,按照国土资源供给侧给构性改革的要求,将“结果控制”向“过程控制”倾斜。依托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实现对建设用地的全程监管。

  一是严把产业政策关。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对不符合划拨要求和非公益性项目用地一律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同时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禁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项目供地。

  二是严把项目预审关。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在企业引进之初,就对项目资质等进行严格把关,成立由区管委会分管主任为组长,经发、建设、财政、科技、招商、国土、物价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准入审核认定小组,按照既定标准对入区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工业企业不得建造单层厂房;严格审核把关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和产出标准。

  三是严把土地供应关。超前谋划土地开发建设方案,采取分期供地等方式,在确保高效及时供地的同时,最大限度避免出现低效土地。建设项目供地后,坚持每季度到项目现场核查一次,填写《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表》,详细记录项目施工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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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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