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警方通过吸毒案找到制毒源头 全省集中抓捕

2016-08-18 08:40:00    作者:张少华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乔某 抓捕 警方 制毒 吸毒人员
[提要]6月底,潍城警方从一件普通的吸毒案件中掌控线索,从而顺藤摸瓜,于7月在临沂兰山区抓获制贩毒源头乔某。经过进一步工作,民警发现宋某是从蓬莱一名男子手中购得毒品的,这名男子的微信名为“永不妥协”。

  6月底,潍城警方从一件普通的吸毒案件中掌控线索,从而顺藤摸瓜,于7月在临沂兰山区抓获制贩毒源头乔某。经调查得知,乔某自己制造冰毒,短短不足一年时间,就收到了250多万元的毒资,卖出去的冰毒足有20余公斤。8月17日,记者获悉,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已有20余名贩毒成员被抓。

  抓获吸毒人员

  接连扩大战果

  6月底,潍城公安分局民警破获了一起普通的吸毒案件,并抓获了一名姓侯的吸毒人员。经过审讯,民警了解到,侯某长期从一名叫“刚哥”的人手中购买毒品。

  为免发生意外,民警对侯某交易毒品的地点展开了蹲守,逐步摸清了案情。不久,民警在潍城区一座公寓楼内将“刚哥”抓获。

  在“刚哥”家中的橱柜等隐蔽场所内,民警当场搜出30余克冰毒。在对“刚哥”的抓捕过程中,民警怀疑“刚哥”为了毁灭犯罪证据,将手机系统重置,不过,也不排除他一直有频繁将手机重置的习惯。

  在技术人员的帮助下,“刚哥”宋某的手机资料被成功恢复。民警从手机中发现,他以微信转账的方式,给其上线多次打款,每次购买毒品的数量至少100克。

  经过进一步工作,民警发现宋某是从蓬莱一名男子手中购得毒品的,这名男子的微信名为“永不妥协”。

  跟着别人挣钱少,选择自己制毒

  为了将宋某的上线抓获,民警对宋某进行了突审。民警发现,“永不妥协”与宋某均是当面交易毒品,且每次都是对方在到达潍坊后,通知宋某到指定地点交易,行事非常小心。因为宋某与“永不妥协”有着长期的交易往来,对方对宋某也非常信任。

  毒品案件均是犯罪链条,为了确保线索畅通,民警做通了宋某的工作,并将“永不妥协”成功约到了潍坊,将其抓获,成功从对方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搜出冰毒净重494.6克。

  经审讯,“永不妥协”姓高,民警通过排查高某的手机QQ、微信等聊天工具,又有了新的发现。“高某以前是公职人员,因赌博等违法行为欠下了巨额外债,在走投无路之际,高某听朋友说贩毒利润高,遂铤而走险,自去年年底开始,走上了贩毒的道路。”办案民警说,通过高某的手机资料来看,其下线非常多。经查,高某从2015年下半年至案发,先后从上线“和田玉”等人处,购买了数十万元的毒品,通过网络转手卖给内蒙古、黑龙江、山东等地的下线。高某在临沂市的上线姓乔,2015年的时候,乔某还在福建跟着别人制造冰毒。今年7月,警方将乔某抓获,这才调查到,乔某之所以选择单干,是因为觉得跟着别人挣钱太少,遂从外面购买了制造冰毒的原料,在临沂兰山区老家一处隐蔽的院内制造冰毒。

  毒品藏在垃圾箱,让下线自己取

  乔某长期从事制贩毒活动,每次交易都非常小心,在与其下线多次交易的过程中,都是将毒品放在偏僻地段的垃圾箱内,从不与任何一名下线见面。

  乔某每次外出交易均戴头盔骑摩托车,事先将毒品放在临沂市朱保镇一个垃圾箱内,而后通过微信、QQ与下线联系,让他们自己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取。乔某下线将钱打到乔某指定银行卡后,他便戴口罩进行一番伪装后,再到取款机取钱,这张银行卡也是乔某用毒品从下线陈某手中换来的。乔某在整个交易毒品过程中,均通过网络联系。

  通过查询乔某资金流向发现,乔某下线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共给乔某汇款250多万元,这些钱全部是乔某下线用来购买冰毒的。目前,乔某的下线及与乔某交易往来情况,警方已经全部掌握。按照交易数额来计算,乔某短短不足一年时间,卖出去的冰毒足有20余公斤,危害非常巨大。

  由于案情重大,潍城警方将这一信息上报山东省公安厅。在省厅的统一指挥下,青岛、临沂、潍坊、泰安等各涉案地警方采取集中抓捕行动,截至目前,已经有20余名贩毒网络成员被抓获,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8月17日,记者了解到,这些涉毒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