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4 11:21: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7月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维护办学秩序。
我市要求各中职学校按省教育厅批准备案的专业组织招生、教学,不得随意开设专业、随意使用专业名称,严禁以“职普融通班”、“升学班”、“春季高考班”等名义组织招生、教学。
禁止各类有偿或变相有偿招生行为。中职学校不得通过向生源学校单位或个人支付费用的方式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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