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2 11:11: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中小学生暑假即将到来,为预防发生学生溺水事故,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联防联控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其中规定,我市各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对当地浴场、游泳(场)馆、河湾、水沟、水塘、湖泊、矿坑(含采砂、采土等形成的大坑)等各类水域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本地水域基本情况,逐一落实管理主体和责任人。要配备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建立健全巡查登记制度,督促有关部门、社区、村居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要落实承包人或管理人员包靠责任制,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制度,做好假期期间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情况,确保学生假期期间安全。
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权属关系,责成相关管理单位或责任人在所属水域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标牌,并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各管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监督员制度,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建立危险水域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搞好巡查,特别是对特殊水域要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
安监部门要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矿坑防溺水措施。
另外,《通知》还明确了落实防控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村居(单位)自查、部门联合检查等形式对辖区内池塘、水库、河流等水域进行排查。
加强日常巡查。在事故多发水域配备巡查员,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要加强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巡查检查力度。
《通知》还对责任追究作出要求。建立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以及迟报、瞒报、漏报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学校,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对校长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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