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学区划分出炉 新迁入户口7月19日截止

2016-07-01 09:04:00    作者:王叶妮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学区 奎文区 福寿东街 实验教育 学科文化
[提要]3.奎文区实验小学学区:从白浪河开始,沿东风东街东行至虞河,沿虞河南行至胜利东街,沿胜利东街西行至白浪河,沿白浪河北行至东风东街所围区域。19.奎文区南湖小学学区:自北海路沿胜利东街西行至新华路,沿新华路北行至福寿东街,沿福寿东街东行至北海路,沿北海路南行至胜利东街所围区域。

  2016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高新区、潍城区等区域的划片情况已经公布。6月30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今年奎文区学区划分也已经明确。据了解,从2013年起,幸福街小学等奎文区6所学校不再接收随迁子女入学,而今年,幸福街小学又可以接收随迁子女入学了。另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中,要将起始年级班额作为必须公布的内容;确因资源不足超规定班额招生的,要“一校一策”,确保2017年新学年解决大班额问题。

  有没有奎文区户口

  招生条件区别开来

  奎文区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继续执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接收能够在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奎文区户口学生。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具有奎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即7月19日)为准。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确属无房,租房居住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非奎文区户口学生。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本着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划定随迁子女入学学区。学生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随迁子女招生学区划分,在统一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入学后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经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1年以上);居住证;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房屋还没房产证的

  学校要到实地查看

  根据要求,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建部门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且需所报学校到实地进行查看。

  要将起始年级班额

  作为必须公布内容

  原则上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现有教育资源应首先满足学区内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严格规范招生和编班行为。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擅自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不得提前组织报名或滞后招生。严禁学校、教师出卖和故意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信息,防止不法人员从中渔利。严格执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的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学区、片区招生,凡是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学科文化知识测试或其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学生入学后,要随机编排教学班级,均衡配备师资。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举办特长班、实验班。

  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中,要将起始年级班额作为必须公布的内容。确因资源不足超规定班额招生的,要“一校一策”,确保2017年新学年解决大班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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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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